武建规〔2023〕1号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平县卫生健康局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平县三孩家庭购买
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规〔2023〕2号)精神,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武平县卫生健康局、武平县财政局制定了《武平县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平县卫生健康局
武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
武平县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
一、购房补贴对象
在武平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三孩家庭。三孩家庭申领购房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武平县户籍的;
2.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
3.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买武平县新建商品住房的。
二、购房补贴政策期限
享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申请人可在本政策执行期间至政策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即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3月31日,逾期者视同放弃。
三、购房补贴标准
三孩家庭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每套补贴购房人2万元。
四、申请方式及程序
购房人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三孩《出生医学证明》《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武平县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至县卫健局审核。开发企业统一收集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储蓄卡复印件、三孩《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复印件以及经县卫健局审核的《武平县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等材料提交县住建局审核。
五、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的相关事项
1.县卫健局负责受理购房人生育情况审核工作(地址:县卫健局宣发股(五楼),联系电话:0597-3338613)。县住建局受理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审核工作(地址:县住建局房地产业股,联系电话:0597-4822462)。
2.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骗(套)取购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已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3.政策实施期间,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本优惠政策。
4.政策实施期间,同一对夫妇在武平县城购房只能享受一次本优惠政策。
5.共同购房的,由共同购房人共同申请,并指定其中1人名下账户作为购房补贴收款账户。
6.申请人在申请购房补贴后又退房的不享受补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后再向县住建局申请办理退房手续;未领取购房补贴的,应向县住建局申请停止办理购房补贴手续,待停止补贴手续办理后,再予办理退房手续。
7.本办法由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平县卫生和健康局、武平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施行一年后将根据实际效果进行评估,若有政策调整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武平县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
武平县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商品房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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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开发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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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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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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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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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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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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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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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面积(㎡) |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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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大写: 万 仟 佰元整,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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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户开户人名称 |
收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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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购房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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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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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 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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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审核意见 |
该商品住房网签时间 ,面积 平方米,同意按《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平县卫生健康局 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平县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享受购房补助20000元。
经办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三孩《出生医学证明》《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银行卡账号、首付款购房税务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