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5/8 9:00:06 浏览次数:14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机构:
4日晚,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获悉,从5月5日开始,成都市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将不再提供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成都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材料进行减少,自5月5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不再提供职工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其余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原件等仍需按规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