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6年10月以来 成都房产政策平均约3个月更新一次
成都房地产“515”新政已经正式实施,记者回顾梳理发现,算上“515”新政,成都自2016年10月以来已经总共出台了6次调控政策,算下来大约每3个月就有一次新政出台。
2016年10月2日,成都市12区域开始住房限购,同时对房贷首付比例进行了严格要求。2017年3月23日,二手房纳入限购。2017年4月12日,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2017年11月16日,成都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2018年3月31日,“刚需优先”的摇号选房政策正式落地。成都市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从2016年10月以来,成都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已经经历了多次升级,可以看出成都的房地产调控效果是卓有成效的。特别是摇号买房以后,类似于‘茶水费’、‘只收全款’、‘托关系’等新房市场上的乱象已经可以说是绝迹了,而这样的现象在其他热点城市还较为常见。”西南财大经济学院副教授刘璐说。
2016年10月以来成都历次楼市调控政策
2016年10月2日
主要内容:
1、成都12区域实行住房限购。
2、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
3、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017年3月23日
主要内容:
1、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017年4月12日
主要内容:
1、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能力。
3、商品住房项目达到预售条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30日内未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
2017年11月16日
主要内容:成都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2018年3月31日
主要内容:“刚需优先”的摇号选房政策落地。成都市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2018年5月15日
主要内容:
1、限购升级——限购对象从个人(即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新落户交12个月社保才能购房,外地父母挂靠落户不能算作独立家庭买房。
2、摇号升级——以家庭为单位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