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天和安居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建保〔2021〕5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自然资源、民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人社、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承租人资格进行了复核,发现兰永聪等31户家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不再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从2021年7月22日起,取消兰永聪等31户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请你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收回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租住的保障性住房,拒不腾退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根据裁判结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2021年7月22日起,在过渡期(即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21日)按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内未及时退出的,2021年8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按市场价的1.5倍收取租金,2021年10月22日起按市场价的2倍收取租金。
附件:兰永聪等31户取消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