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准龙岩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13〕271号)和《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文[2016]181号)等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各居委会、工作单位核实,平川、城厢等乡镇政府、不动产登记中心、房改办等部门初审,民政部门根据公安(含交管)、市场监管、国税、地税、人社、公积金中心等部门信息复审,拟确定邱耀康等48户家庭符合武平县2018年第三批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石文英等4户家庭不符合武平县2018年第三批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现对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来电、来信或来访的形式向武平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反映;若无异议,不再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597-4823057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附:
1、拟确定邱耀康等36户符合2018年第三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家庭名单;
2、拟确定张克昌等9户符合2018年第三批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家庭名单;
3、拟确定钟建家等3户符合2018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家庭名单;
4、拟确定石文英等4户不符合2018年第三批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家庭名单。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27日